1.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基层必须牢固、密实、平整,基层的坡度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,不得有砂、壳、裂缝、蜂窝、麻面。
2.水泥找平层要求:找平层水泥砂浆强度等级应大于32.5mpa,厚度应大于20mm。不同品种、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砂不得混合;水泥砂浆砂应为中砂,含泥量不大于1%,水灰比不大于0.4,面层体积比为1:2。当第一次找平的基层坚硬到损坏时,应使用电动机,由精整机完成终平和终饰。首先,低速之后是高速。精整后用2m直尺检查平整度。允许间隙不大于3mm。
3.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基层表面进行分块摊铺施工时,基层阴阳角应做成直角;进行其他防腐施工时,基层阴阳角应做成斜面或圆角。
4.底座必须干燥。厚度为20mm时,含水量不应大于6%。当设计对湿度有特殊要求时,应按设计要求施工。
5.基层表面必须清洁。防腐施工前,应将基层表面的浮水、水泥渣及松散部分清理干净。基层表的处理方法。应使用砂轮或钢丝刷打磨,然后用干净的软毛刷、压缩空气或真空吸尘器进行清洁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可采用轻喷砂方法使基层形成均匀的粗糙面。
6.改扩建工程中被油脂、化学品污染的表面或被侵蚀的松散基层应进行预处理。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:
a.被油脂和化学品污染的表面,可用溶剂、洗涤剂、碱液冲洗或用火烘烤或蒸汽吹扫处理,但不得损坏基层;
b.受腐蚀介质侵蚀的松散基层必须清除,并用细石混凝土填充。养护后,应作为新的基层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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